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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通知(停止报名)

作者:暂无2018-05-25

 

 

干教〔201812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已经国家档案局发布,为宣传推广新标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建设项目档案在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87月底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档案局(馆)相关业务人员;

2.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内容包含以下部分: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释义;二、《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解读;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要求;四、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五、经验交流;六、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职称晋升、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聘用的依据与证明。

三、培训时间

730日—84日,730日报到,84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具体报到地点等信息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开班前10日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 saacedu.

org.cn)发布。

五、培训报名

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培训班报名额满即截止。

注:请报名学员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好所要开具的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因个人提供信息错误导致错开发票原则上责任自负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于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报名学员在开班1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大连班+手机号”。

七、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

联系电话:010-63015680010-63016510

    真:010-63013475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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