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教〔2018〕18号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档案编研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更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事业,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决定举办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档案编研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档案局(馆)从事档案利用、编研工作人员;
2. 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二是档案开发利用与档案宣传工作;三是档案文献编纂的选题、选材以及编研方法;四是大数据时代下的档案工作;五是交流研讨与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可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以及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
时间:2018年9月10—15日,其中10日报到,15日返程。
地点:天津市,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于培训班开班前1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发布。
报名请在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进行。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报名组织工作,培训班报名额满即截止。
注:请务必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发票信息和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费用
培训费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在培训班开班1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帐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请注明培训人员姓名、天津班
五、联系电话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教研室:010-63013479(兼传真)、6301455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