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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地方一处2018-0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档案局新修订发布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将于2018101日实施,为方便各级档案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准确理解并贯彻执行该规范,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811月下旬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档案局相关业务指导司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进行解读和案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档案局(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

2.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

3.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释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解读;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建设项目电子文件管理;经验交流;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职称晋升、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聘用的依据与证明。

三、培训时间

1120—25日,20日报到,25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具体报到地点、缴费方式等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开班前10日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发布。

六、培训报名

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额满即截止报名。报名过程中,遇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010-63204447

七、其他事项

请报名学员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一并完整填写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于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

八、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010-630165106301568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