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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机关档案业务暨《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二处2019-03-0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深度解读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全面规范和提升各级机关档案工作,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9年4月下旬举办机关档案业务暨《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聘请国家档案局相关部门和档案行业专家进行政策解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和档案工作负责人;

2.各级档案局、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二是《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释义;三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四是试点单位经验介绍、研讨交流、咨询答疑等。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可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下旬;地点:北京市

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于开班10日前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公布。

四、报名及交费

报名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同时将培训费2380元汇款至指定账户。培训班报名额满截止。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机关班+手机号码

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二处

联系人:范思宁、王芳芳 

联系电话:010—63010809(兼传真)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