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国家档案局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管,提高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建设项目档案专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7月5日至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指导人员;
2. 各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人员;
3. 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课程包括四部分内容:党性教育,主要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红色档案——走进中央档案馆》等;法规标准解读,主要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释义;重点难点讲解,主要有建设项目档案收集与整理、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单位经验交流,主要有水电、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经验交流和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5日至9日,5日报到,9日返程。
四川省成都市。报到地点等信息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交费
培训费2380元。
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报名额满即止,最迟截止时间为6月25日。报名后3日内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注明学员姓名和“成都班”。
汇款账号:0200215209200008103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五、防疫要求
1. 身体健康,无发烧(低于37.3℃)、咳嗽等症状。
2. 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色正常状态,21天内无出入境史和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旅行史。
六、注意事项
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正确填写,培训费发票将根据学员填写的发票信息开具。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务必及时告知会务组。
七、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
联系电话: 010-63016510
联 系 人: 张中泽 孟宪辉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