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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公益大讲堂”的通知

作者: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2021-1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抓实规划的贯彻实施和落地见效,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定于202111旬,由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与政策法规研究司、人事司共同在线举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公益大讲堂”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1. 各级档案局、档案馆业务人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业务人员;

2. 各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机构档案人员,各省、地市、县直属机关档案人员;

3. 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单位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推进档案治理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档案科技和人才支撑等内容,邀请国家档案局“十四五”规划起草组同志全面准确对《规划》提出的 26 项主要任务和 7 项重点工程进行解读宣讲,彰显档案事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法治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底线的原则。课程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档案工作重要批示专题辅导,“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编制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要把握的重点问题,“四个体系建设为主线,解读十四五时期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经济科技档案工作档案科技信息化工作。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112324

方式:在线直播+回放

直播平台:获得场景视频(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报名

今年是贯彻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请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组织报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事宜,并于1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联系人、联系电话:

      飞     洋  010-63015117

 强   010-83172368

2.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范思宁    010-63010809

王芳芳    010-63017742

3. 中央企业档案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心初    010-63013879

张智明    010-63011416

张中泽    010-6301651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211025

 抄送:各副省级市档案局、档案馆。